2007年3月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乱伸咸猪手 牢里蹲一年
王伦

  安徽青年吴某酒助色胆,2月25日被永嘉法院以猥亵妇女罪判刑一年。
  去年7月25日晚上10点多,吴某在永嘉县瓯北镇同乡处喝完酒来到街上,看见身材丰满的李某,色胆即起,冲上去就摸她胸部。李某拼命挣扎,并大声呼救,但吴某使劲捏着不放。后路人报警,警察赶到后,才将吴某的“咸猪手”掰开。吴某酒醒后追悔莫及,频频向当事人道歉。法庭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,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。